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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做实富硒工程 做大功能农业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王超 编辑:童妙 实习生 吴紫欣 2016-09-19 09: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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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本文根据湖南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智库专家王超在在首届(湖南)功能农业高峰论坛暨“1223”富硒工程洽谈会上的讲话整理。作者从湖南功能农业的“三个特点”“三个难点”与“三个重点”分别谈了湖南功能农业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新型农业耕作。图/红网)

  所谓功能农业,按照《中国至2050年农业科技发展路线图》一书中首次提出时的界定,它是指通过生物营养强化技术或其他生物工程技术生产出具有健康改善功能的农产品,如富硒功能农产品,其使命是消除“隐性饥饿”,来改善人体健康。一些学者认为,功能农业是继高产农业、绿色农业之后的第三个发展阶段。可以说,这个评价是很“高大上”的。从功能农业的这个定义来看,它的核心的特征,就是“既能肚子吃饱,又能身体吃好”的农业。

  那么,基于这样的认识,我来谈谈湖南功能农业的“三个特点”“三个难点”与“三个重点”。

  湖南功能农业的“三个特点”

  到目前,湖南功能农业的发展,具有三个特点,即起步早,力度大,效果好。

  一是起步湖南以硒产业为代表的功能农业在全国范围内起步早,走在全国前列。湖南于200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全民补硒工程。湖南功能农业的这个特点,受到了有关领导的认可与表彰。今年8月17日,中国农业部信息中心原主任、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功能农产品委员会会长郭作玉一行来到湖南长沙,在参观指导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工作的基础上,明确指出,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是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功能农产品委员会发起单位之一,是副会长单位,湖南硒产业走在全国功能农业产业的前列,为推动中国功能农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二是力度湖南富硒产业有四大特点:发展方向明确、目标清晰、行动有力、措施到位,前途远大光明。其中他特别强调湖南在发展以富硒产业为代表的功能农业的力度非常大。不但成立了非常有力的组织机构,而且出台了一系列有力的举措。这在全国范围内来说,都是可圈可点的举措。一方面,成立了以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为代表的组织机构;另一方面,出台了以“1223”富硒工程为主体的政策发展体系。有了这两个有力举措,再通过十年的探索与实践,特别是通过在座各位领导多方位的努力,从而使“1223”富硒工程成为湖南省农业转型升级、农民增收脱贫、百姓健康补硒的惠民工程,代表了湖南甚至我国硒产业的发展方向,是一项了不起的工程。

  三是效果好。在湖南省富硒生物产业协会的协调组织下,随着“1223”富硒工程的推进,目前,湖南参与该项工程的企业和补硒人群高速增长,已有超过200家企业专业从事富硒产品生产加工,补硒人群超过百万。这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说明湖南在发展功能农业方面成效明显。

  湖南功能农业的“三个难点”

  做实富硒工程,做大功能农业,既要看到湖南功能农业的成效,也要分析清楚它的不足。就湖南功能农业存在的不足来讲,我觉得有三个方面的“困难”:

  一是认识欠高。这好像是一个普遍性难题。功能农业这个概念,本身就是一个学术研究的重大成果,并不是从农村的田间地头创造或总结出来的,而是专家依据我国农业发展的趋势与要求,基于广大农民群众的实践探索,而提出的一个受到广泛关注的科学概念,是一项重要的农业科研成果。但正这个特点,使得功能农业的概念的宣传受到一定的影响。我在中国知网上搜索发现,以“功能农业”为篇名和关键词的学术论文还并不多,可以说,在学术领域,关注的学者有限。由此,也影响了它在农民群众、涉农领域的传播。因此,要快速发展功能农业,加强这方面的研究,普及这方面的知识,提高大家对功能农业的认识,是非常必要的。

  二是均衡性欠佳。主要有产业上的不均衡,就是说,除了富硒产业外,适合于人体需求方面的富钙产业、富锌产业等其他微量元素方面的产业,还没有很好的发展。另外就是地区的不均衡,目前富硒产业主要在湖南新田、桃源、慈利、新邵等土壤含硒丰富的地区发展迅速。有人认为,其他非富硒地区,可能通过施肥等方面实现产品富硒目标,这是值得推广的,对于大规模发展富硒产业非常有利。

  三是普及欠广。以富硒产品来说,目前很多地方,富硒食品或产品,多是一种奢侈品,产量还有限,市场上看,供远远不足于求。这说明湖南功能农业的基础还不强,还不大,仍需要在座各位继续努力。这从另一方面表明,以富硒产业为代表的湖南功能农业,前景十分广阔。

  湖南功能农业的“三点建议”

  关于下一步如何推进以富硒产业为代表的功能农业,也引起了国内不少同仁的关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就有两位大家都熟悉的代表,专门提交的“功能农业”提案,一位是新中国成立从未间断过后一直连任的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还有一位是昔阳县大寨村党总支书记郭凤莲,她们都建设将“功能农业”列入我国农业“十三五”规划。立足湖南来讲,发展功能农业更是刻不容缓。那么,在“十三五”时期,我们又该采取哪些对策呢?

  一是要加强研究。包括自然科学方面的技术研究、社会科学方面的政策研究与商务推广方面的模式研究等等。对于这一点,我们湖南发展研究中心和湖南智库协同中心、湖南智库联盟,今后将作为一个重点、亮点来加强研究,争取形成一两个高质量的研究报告,能够准确反映多数企业、广大群众的意愿,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供省委、省政府领导参考决策。比如我们通过调查研究报告、决策参考(内参),可以建议省发改委和各级地方政府,提供优惠政策、资金扶持,规划、支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十万亩、万亩功能农业示范区”,支持企业联合起来建设一批“百万亩功能农业示范区”;还可以建议在贫困县加强功能农业扶贫示范等。为此,还请在座各位领导、专家和企业家多多提出支持、资料和建议。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为湖南的功能农业,做一点力所能及的贡献。当然,推进功能农业的研究,更需要全社会尤其是企业的参与,企业才是功能农业研究的主体和主导力量。

  二是要抓住重点。就湖南而言,重点就是要深入推进“1223”富硒工程,把这项工程做大、做实、做强,全面发展“粮食、牲畜、茶叶、水果、蔬菜”等5大类富硒功能性农业产品,真正把这项工程做成湖南甚至我国最有影响的富硒工程、惠民工程和富农强农工程,做成鱼米之乡的品牌工程。

  三是要加强沟通与交流。主要是加强协会和联盟建设。建议由富硒生物产业协会牵头,联合湖南龙头企业、农业相关研究机构,包括湖南智库联盟、湖南发展研究中心、湖南智库协同中心等单位,成立湖南功能农业联盟,以富硒生物产业协会为核心,以硒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功能农业的全面发展为宗旨,推进功能农业的创新链、产业链合作,特别是要推进钙、锌及其他微量元素的农产品生产与发展,形成湖南功能农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推动湖南功能农业产业规范、创新、集约化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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