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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农村危房改造亟待解决四个问题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杨明生 编辑:童妙 实习生 吴紫欣 2016-09-21 14: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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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年来,国家连续投入巨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为解决农村贫困群体住房难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但据我们调查,当前农村危房改造中还存在4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补助办法应适当调整。贫困农户虽有意改造危旧房,但心有余而力不足。笔者在鄂西北调查发现,中等收入水平农家即便新修建一栋最普通平房,一般需要8万-15万元左右,修缮加固需要2万-4万元左右。贫困农户虽然迫切期待国家的扶持,也有望争取到户均0.75万元的资金补贴,终因贫困而无法筹到足够的房屋建设资金,也很难利用危改补助来改造房屋。盖得起房的,少这点钱依然能盖;盖不起房的,多这点钱还是盖不了。一些贫困户虽被纳入危改对象,因缺乏启动资金,又无其他救济渠道,只能放弃来之不易的危改指标。

  危改面积应合理确定。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多次重申,房屋建筑面积宜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3人以上农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事实上,这些规定除可满足孤寡、五保老人的需求之外,与众多贫困人群需求相距较远,很难在各地广泛实施。原因在于,农房除了要满足农民饮食起居功能之外,还要兼顾粮饲储藏、农机具放置、家禽家畜饲养等富有农村特色的功能;而且城市家庭人口少,农村家庭人口多。笔者调查发现,中等收入农户新建住宅的大致标准是占地面积110-14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300平方米。如果将农房面积限定在不超过60平方米范围,虽可解决短期问题,但会显著增加在未来数年有望脱贫的困难群体的住房改造成本。

  过程监管应切实加强。长期以来,很多地方住房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未延伸到村镇,更谈不上全覆盖。相关法规规定,只有建筑层数3层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总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筑项目才能被纳入政府质量安全监管范畴,很多农房达不到这个标准;同时危房改造房屋层高、面积、投资标准更低,质量安全就成为监管盲区。一些危改房由无施工许可证的施工队伍承建,无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加之部分贫困户在财力不足情况下急于求成,购买价格低廉甚至是报废建材,质量安全存隐患,极易导致危改新房成为新建危房。

  工作经费应有效保障。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是一项十分琐碎而繁重的工作,从农户申报开始,到资格审查、现场踏勘、选择定点、过程监管、竣工验收,再到资金拨付、信息录入、档案归集、迎检验收,每道程序都要按规定走完,把这些具体工作做到位,累积起来工作量非常大,而国家和地方并未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事实上,自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以来,村镇建设管理机构已改为“以钱养事”的中介服务机构,人员实行聘任制,每月上千元工资,交了养老保险后,解决温饱都成问题,工作人员为了危改工作经常要进村入户,不仅没有效益,还要倒贴交通费、生活费,影响了基层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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