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召开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彭丹梅 卢静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3-10 16:21:15
时刻新闻
—分享—

  本报讯(记者 彭丹梅 见习记者 卢静)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3月8日,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召开了第五次全体会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2016年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报,部署了2017年联席会议重点工作,通过了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方案。

  会议认为,2016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狠抓改革举措落实,推动合作社规范运行,深入开展示范社创建,引导合作社创新发展,完善财政资金、金融信贷等方面扶持政策,支持合作社承担涉农项目,强化合作社人才培养,促进了农民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到2016年12月底,全国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179.4万家,比上年增长17%;实有入社农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44.4%,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

  会议指出,今年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要充分发挥合作社推动改革的引擎作用,发展农民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培育合作社联合社,鼓励合作社加强与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融合,发展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业务为一体的综合合作,促进合作社多要素集约利用、产业融合发展。要将政策聚焦合作社创新,探索开展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互助保险、土地股份合作等试点,注意防范风险。

  会议要求,要持之以恒做好合作社规范提质,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加强对获得财政资金的合作社审计、建立规范化运行合作社动态名录、强化对成员宣传教育,标本兼治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要坚持典型示范,今年开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动态监测,发挥国家示范社的排头兵作用。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十周年。会议强调,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修法工作,举办法律实施十周年纪念活动,集中展示合作社发展成就,营造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农业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