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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胜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对粮食价格下跌风险防范策略

来源:中国乡村发现 作者:刘胜轩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4-13 11: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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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湖南省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培育,通过开展不同类型的示范项目建设,实施“百千万”工程等,强化政策资金支持,集中发展壮大了一批充满生机活力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加速推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但是,受物价上涨因素影响,劳动力成本、运输费用、土地流转价格等上升,化肥、农药等农资购买成本提高,粮价下跌导致种粮利润空间变窄,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收益保障风险。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应市场变化降成本、增效益。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付部分费用,通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农业生产全程或部分环节,委托给政府招标确定的服务组织,减少劳务支出,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二是通过规模经营,统一组织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无公害种植、生物防治病虫害等技术,大力推广新良种、新农药、新肥料及新机具,采取科学种田方式,提高生产效益,增加粮食产量。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农业生产统一耕作,增加农机具有效工作时间,减少油料省耗,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同时,以低于市场价或农资公司优惠价格批量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及农机设备,降低农资购买成本,积极应对粮食价格下跌带来的收益影响,增强农业生产抵御风险能力。

  2、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对价格下跌调结构、转方式。一是大力宣传推广优质稻、高产稻等品种种植优势与好处,加快推广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调整种植结构,优化品种和区域布局,推进粮食生产转型升级,增加粮食产值,提高种粮收益。二是实施藏粮于技战略,加强技术集成创新和指导服务,深入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和增产模式攻关,全力攻克影响产量提高、品质提升、效益增加的技术瓶颈,集成组装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集中打造了一批增产增效并进、生产生态协调可持续发展示范区。三是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化肥机械深施和秸秆还田,加快有机肥替代和新型肥料应用,推进农企合作推广配方肥,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减量增效技术,实现节肥增效,降低粮价下跌影响。

  3、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化解价格影响购保险、降风险。一是加强农业风险管理。鼓励保险企业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制定保费优惠政策,简化投保理赔手续,实行税费优惠。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买农业政策性保险,减少因自然灾害影响带来的粮食减产损失。二是强化科学防灾减灾,联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早做好应对气候、病虫等自然灾害的技术和物资准备,实施主动避灾,推进科学抗灾,做到及时救灾。强化病虫防控,实施“虫口夺粮”保丰收,有效降低粮食生产风险。

  二、对策与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综合运用财政、信贷、税收、用地等政策措施,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认真落实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措施,新增补贴重点向从事粮食规模化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对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机合作社,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合理引导粮田流转价格,降低粮食生产成本,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增加新型经营主体种粮收益。二是提高社会化服务效益。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鼓励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易监管、可量化的公益性服务。大力培育各类经营性服务组织,发展良种种苗繁育、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建设粮食烘干、农机场库棚和仓储物流等配套基础设施。鼓励农业服务组织开展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服务,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粮价下跌影响。三是完善财政金融支持体系。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灵活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投基金等方式,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充分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涉农贷款抵押担保范围。推动建立健全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分担机制,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及其担保损失补偿等优惠。开展综合性保险试点,完善政府补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体系,鼓励保险公司创新保险产品。通过金融支持,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困难,防范粮价下跌给生产经营带来的系统风险。

  作者系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农村经营管理处主任科员 刘胜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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