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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县出台农业品牌创建奖励政策

来源:湖南三农网 作者: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6-22 15: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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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近日,安乡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农业品牌创建相关奖励政策:

  一是奖励品牌认证。对新获农业部颁发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地理证明商标的或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书的,每个证书奖励10万元。对新获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且其生产规模200亩以上或产值50万元以上的,每个有机食品证书奖励5万元(1个证书多个产品的,每增加1个产品多奖1万元);每个绿色食品证书奖励3万元;每个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奖励2000元(1个证书多个农产品的,每增加1个农产品多奖1000元);对新获得中国弛名商标的奖励10万元,新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或湖南省名牌产品的奖励2万元。

  二是奖励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按鱼、鸭、稻等产业制订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和考核细则,引导与鼓励农业产业化市级以上龙头企业领办、自办、合办标准化示范基地,达到考核标准的每个企业奖励3万元。

  三是奖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和晋级升级。对于新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达5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投资额达3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10万元,新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奖励3万元,新获得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奖励1万元。

  四是奖励品牌推介。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参加国际、国内、省内重大农产品展示展销推介会并给予一定补贴;对参加国际、国内展示展销会并获得金奖、银奖企业和省内展示展销会获得金奖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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