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到一些农村小卖部走访时发现,其出售的一些商品,包括洗漱用品、食品等,生产厂家虽然是正规厂家,但保质期已过。一些农民也告诉笔者,这种现象在农村地区相当普遍,有些商品已经过期一两个星期甚至一个多月了还摆在货架上销售。
农村商业网点,特别是设在城乡结合部、村庄里的小卖部,由于分散性强,量大面广,过期日用品、食品等很容易在这里囤积。尤其是儿童、青少年经常食用的方便面、辣条、薯条等油炸和膨化食品,本身保质期就短,若销售不及时,加之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出现过期了还在继续售卖的情况。这对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在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针对村级小卖部等销售网点售卖过期商品的情况,笔者建议应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是严格督查和问责机制,加强有关部门监督责任;其次要加大奖惩力度,发动消费者进行监督、举报;再次要建立农村商业网点过期商品回收体系,使得过期商品能够有去处,从而为农民筑牢食品及日用消费品安全的关口。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王勇
编辑:童妙 实习生 吴紫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