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优秀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决策部署,我部组织开展了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发掘工作。依据《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标准》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管理办法》,在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基础上,经农业部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评审,并在中国农业信息网公示,认定河北迁西板栗复合栽培系统等29个传统农业系统为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农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宣传推介,做好动态管理,持续推进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所在地要以此为契机,按照制定的保护规划和管理措施,进一步做好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利用,努力实现遗产地文化、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带动遗产地农民就业增收、传承农耕文明、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 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
附件
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名单
河北迁西板栗复合栽培系统
河北兴隆传统山楂栽培系统
山西稷山板枣生产系统
内蒙古伊金霍洛农牧生产系统
吉林柳河山葡萄栽培系统
吉林九台五官屯贡米栽培系统
江苏高邮湖泊湿地农业系统
江苏无锡阳山水蜜桃栽培系统
浙江德清淡水珍珠传统养殖与利用系统
安徽铜陵白姜种植系统
安徽黄山太平猴魁茶文化系统
福建福鼎白茶文化系统
江西南丰蜜橘栽培系统
江西广昌莲作文化系统
山东章丘大葱栽培系统
河南新安传统樱桃种植系统
湖南新田三味辣椒种植系统
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
广西恭城月柿栽培系统
海南海口羊山荔枝种植系统
海南琼中山兰稻作文化系统
重庆石柱黄连生产系统
四川盐亭嫘祖蚕桑生产系统
四川名山蒙顶山茶文化系统
云南腾冲槟榔江水牛养殖系统
陕西凤县大红袍花椒栽培系统
陕西蓝田大杏种植系统
宁夏盐池滩羊养殖系统
新疆伊犁察布查尔布哈农业系统
来源: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
编辑:洪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