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湖南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推进项目培训会上获悉,2021年湖南将在醴陵市、岳阳县、湘潭县、鼎城区、赫山区、双峰县、道县、鹤城区、慈利县9个县(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推进工作,带动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会议指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农业绿色发展、清洁生产的重要举措。
湖南从2017年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2018年-2020年全省每年组织8个县(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通过试点示范,逐步带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探索建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试点区域生态效益明显改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均在80%以上,有效地净化了农业生态环境。广大农户认识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性,环保意识明显增强,乱丢随弃的陋习得到很大改变,自觉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良好习惯正在养成。试点区域回收模式初步形成,已初步建立以“多元化统一回收、专业化定期归集、无害化集中处置”为主要模式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
会议指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仍面临回收任务重、回收主体责任落实难、回收处理资金筹集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难等多重困难。为破解这些难题,湖南将突出“八新”赋能,通过创新新体制机制、创新回收体系、创新宣传发动方式、创新用药指导方式、创新回收处理方式、创新监管指导方式、创新文化引导方式,扩大回收处理覆盖面,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着力厚植绿色发展底色。
如,在创新回收体系方面,县级农药监管部门应鼓励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创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联盟”,按其在当地销售农药所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量向联盟交纳相应的回收处理费用,联盟代其履行相应的回收处理义务。为督促农药使用者履行回收义务,乡(镇)可实行“岛长制”,县级农药监管部门会同各乡(镇)政府推荐“岛长”,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发动、转运、归集、贮存等工作。鼓励村民委员会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纳入村规民约,村级实行“渠长制”,县级农药监管部门、镇政府会同村支两委推荐村干部担任“渠长”,责任到人,督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统防统治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保洁员自觉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交送回收点或归集贮存站。
来源:中国农网
作者:杨娟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