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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七条“硬招”治理耕地抛荒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可心 编辑:李丽璇 2022-02-25 09: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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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洼沼泽地填土加高、平整,再进行疏通排水、地力培肥,株洲市芦淞区白关镇桐山村井湾组10余亩抛荒耕地,经过治理重新种上了油菜、蚕豆、豌豆等。近日,株洲市出台七条“硬招”,要求各县市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扎实有效抓好耕地抛荒治理工作。

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压实耕地抛荒治理责任,构建耕地抛荒“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严格补贴发放。全面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相挂钩,规范补贴程序,推行精准发放,农户抛荒耕地一律不予补贴,确保“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

实施奖补激励。引导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以村组为单元,推进“单改双”,对通过机育、机插、机抛、机烘等开展耕地抛荒治理的,经核实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对新耕种常年抛荒耕地的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除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外,安排适当的开荒补助奖励。

加强核查管理。建立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对耕地抛荒面积、抛荒度、抛荒率等耕地抛荒测定指标体系和耕地抛荒治理台账管理制度,摸清耕地抛荒底数。

严肃考评运用。市粮食生产工作专班组织专项检查,对耕地抛荒治理实行考评通报制度。

严格耕地管理。强化耕地发包方村集体或村小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耕地抛荒一年以上的,由村集体组织代耕,代耕者享受补贴;对耕地抛荒二年以上的,由村集体依法依规收回其经营权并组织流转耕种。

建立有奖举报。完善耕地抛荒信息举报有奖制度,建立有奖信息举报平台,对举报的耕地抛荒信息,做到“凡有信息举报,必有核查答复”。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可心

编辑:李丽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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