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国庆长假里,株洲市天元区三门镇响水村格外热闹。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打造美丽乡村,也带动了乡村旅游。
但一些乡村在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过程中,也面临着不同的现实问题。为此,市政协日前专门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系列提案协商办理工作,就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建议,以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现状
农村资金压力不小
株洲市政协委员陈运发表示,以攸县为例,近年来,县、乡镇、村组各级投入乡村道路、水利、人居环境整治的经费每年超过4亿元。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人居环境质量逐步提升,顺应了民心民意,赢得了广泛好评。
在提案协商办理工作会上,多位委员也指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已开展两年多,总体来说,这项工作措施得力,进展良好,成效显著。但是,与很多地区一样,随着行动的深入推进,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由于要把大量历史欠账和所有问题在短时间内解决,部分农村资金压力很大。目前,绝大多数乡村开展这项工作仍依赖政府财政“输血”。各村普遍缺少自身的实体产业和集体经济,“造血”能力不强。
陈运发委员说,根据对攸县17个村(社区)的抽样调查,仅农村公共设施管理维护方面,2018年平均每个村投入的管护资金近20万元,2019年达30余万元,存在负债运行的状况。
在响水村,随处可见垃圾桶,方便游客保持环境卫生。
存在“重建轻管”现象
除开资金问题,金继承、肖运平等委员还提出,由于理念、习惯、素养等各方面制约,部分地方仍存在“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群众参与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加上政策宣传难到位,农村群众甚至部分村组干部对这项工作不够理解,使得整治工作难以达到预期。
再比如,有的乡村因资金受限,于是只关注了主干道路、沿街店铺的环境卫生,而忽视了偏远地方环境整治。还有一些地方,除电力、电讯实行有偿使用有专业机构管护外,其他公共事项管理维护的责任主体不明确,也没有相应的责任考评措施。使得公共设施日常管护无人负责,对于一些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也很难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另外,如乡村垃圾分类标准不明确、农村改厕技术把握不准、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也成为整治中的技术难题。
建议
治理与产业同步发展
对此,尹剑峰委员建议,要注重农业产业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协调,做到二者互相促进,实现“接二(产业)连三(产业)”,避免整治与发展“两张皮”。一方面要抓好衔接。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绿”“新”的总体方向和要求,打造乡村产业新格局。另一方面,将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与旅游度假区、景区、观光产业园建设相结合,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大力发展观光农业、都市农业,推动形成农旅复合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致公界别委员则建议,根据区域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内容及优先序,对所需资金进行科学匡算,据此将其纳入基层财政预算,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资金的需求,将好事办好、办实,切实避免“工程交差”。相关部门在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配套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资金来源渠道,为相关项目实施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还要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实效性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
要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尹剑峰委员还提出,只有突出村民主体作用,提升内生动力,才能推进整治工作可持续发展。他建议,要利用各种资源持续宣传发动,让农村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变为一场人人参与的自觉行动,及时缴纳垃圾卫生费等。同时,强化村规民约建设,以评比、奖励、监督等手段引导农民真正成为农村环境管理和服务的主体。
陈运发委员说,在建设美丽乡村的同时,还应健全管护制度。各村(社区)要明确一名干部负责牵头抓总,并整合辖区内党员、村民组长等力量资源,建立一支日常巡查管护及信息联络员队伍,确保有人管、有人抓。同时,考虑建立公共设施管护工作考评制度。把农村公共设施管护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年度工作绩效评估内容,与村(社区)干部年度报酬及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核查审批相挂钩。另外,建立公共设施损坏修复制度。按照“谁损坏谁修复”的原则,及时、依法责成损坏公共设施的单位和个人,承担修复维护责任。
在乡村主干道,环境整治相关宣传比较到位。
回应
已多渠道为整治工作“输血”
市农业农村局表示,2019年,全市筹资逾10亿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市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250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设立了20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考评奖励专项资金”。2019年,全市完成10650亩增减挂钩复垦计划,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流转收入5.1亿元,其收入80%也用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同时,对标株洲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的“五大工程”总要求,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主要任务是抓好“四治一改”工作,突出了整治重点,坚持规划先行、示范引领、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不搞“一刀切”。今年还完善了考评机制,严格落实“四不两直”考核评估方式,减轻基层负担。
将探索更多公共设施管护手段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人认识到,公共设施管护是农村基层设施建设与管护的重要内容,也是这几年株洲市在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当中,要解决的基础性工作和示范村创建重要评估指标。
下一步,株洲市将明确主体责任,探索有效的乡村治理体系。比如将农村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古树名木保护、村民建房等纳入村规民约,通过村民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引导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通过成立乡村网格员、乡村治安巡查小队等群众组织,对各村内事务进行管理、处置、调解,助推乡村管理多元化。
另外,引导农户树立付费意识,推行垃圾、污水、用电等方面有偿服务机制,以低廉的收费,换取干净的环境,让老百姓乐于接受。目前,株洲市建立垃圾付费制度的行政村720个,比例达到70%,2020年预计达到90%以上。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戴凛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