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下午,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到省农业科学院调研时强调,要充分发挥省农科院对全省农业科技工作的引领作用,面对新形势、争创新优势、实现新作为。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乡村振兴伟大战略是党和国家审时度势对“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是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必须要办好的关乎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
“不日新者必日退。”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经验表明,科技创新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乡村振兴要发展就必须要注重农业科技创新、注重强化简明农业科技服务与推广,注重引聚多方面的农业科技人才。
多措并举推进农业科技创新。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指出“农业现代化,关键是农业科技现代化”。我国向来是一个重视农业科技创新的国家,从三国时期诸葛亮制作的“木牛流马”,到唐代时发明的曲辕犁,再到现代我国自主研制的杂交水稻解决了世界1/5人口的温饱问题等,可见,一次次的农业发展都是伴随着农业创新才得以推进的。由此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判断:乡村要振兴科技必振兴,农业要发展就必须要依靠科技进行赋能助力。因此要注重发挥科研院校、农业科技公司等对农业科技创新、引领的核心作用,注重让农业科技专家从检查、评审、申报等无关科研的事项中解脱出来,让他们心无旁骛地搞农业创新,多鼓励他们出农业科技成果;要注重通过在乡村振兴一线建立农业专家、农业博士科技工作站等方式满足农业科技人才科研需求,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换,让农业科技人才在乡村振兴一线中体现价值。要加大对农村“土秀才”“田专家 ”等农业科技人才创新的鼓励力度,除了资金奖励支持继续创新外,要注重帮助他们申请创新成果专利、建立创新成果品牌、加强创新成果保护等,还要注重给予他们精神奖励,树立典型加强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在一些方面给予政策优先等。
多方途径开展简明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科技必须要在农事活动中得到普遍应用才能算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农业科技创新。”农业科学技术不能只停留在实验室、不能只写在论文上,不能把农业创新技术功利化的成为农业专家谋取名利的一种方式,不能让农业科技成果得到专家、学者的称赞和肯定就满足现状、沾沾自喜,一定要搞清楚农业创新的目的就是为农业活动服务的,所有的农业创新都必须要围绕农业这个“核心”。因此,农业科技创新必须要以农业技术的“需求性”为导向,农业专家进行农业科技创新时就必须要到乡村振兴的第一现场了解农民的农事需求、掌握农民的农事困惑、知道农民的农事期盼,有针对性、有的放矢地进行农业创新;要把握农业科学技术的“普适性”,在农业科学技术应用和推广时要注重对象的可接受度,所推广的技术要与农民的认知水平相适应,要让农民们一看就懂、容易上手、容易操作,能激起他们的兴趣,让他们看到农业科技创新的好处和红利,杜绝农业科技过于复杂导致学不了和过于简单不愿学等问题的出现。同时要注重发动农业专家、农业科技特派员、农业产业发展带头人等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培训、夜校、田间地头教学等方式,将农业技术第一时间普及、推广到农民的农事活动之中。
多种方法凝聚农业科技人才。“业以人立,国以人兴。”乡村要振兴人才必振兴。随着现代社会发展的精细化、分工的专业化,显然传统的农业产品已经难以适应市场的需求,传统农业产业的发展也必然会面临着被市场淘汰的风险。传统农业要发展就必须要进行改革升级,而改革升级就必须依靠一批懂农业、懂科技、懂市场的农业人才来带动。“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因此,凝聚起农业科技人才就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和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要注重打好“乡土情结”的感情牌,要用好服务农村一线的“政策倾斜”优惠牌,通过市场甄别认定聘请、本土订单式人才培养、高职院校农业人才广泛引进、大胆提拔使用农业突出贡献人才、加强农业人才流动交流促提升等方式,广开言路、广辟途径聚天下农业人才而用之。要注重加强乡村人才激励机制的建立,对取得相应农业资格证人才、高学历人才、行业领军人才、院士专家、博士专家、农业科技工作站工作者等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补助及其他优惠政策,鼓励有能力的农业工作者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带动更多的农民就业创业学技术,通过农业人才的支点撬动乡村振兴发展的一池强大春水。
来源:红网
作者:王浩铭 吴刚华
编辑: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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