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秸秆被称为“另一半农业”,但长期以来,其价值未能充分体现。如今在湖南,秸秆“打包”变废为宝,草垛垛成了香饽饽,一批“秸秆经纪人”专业化队伍也将被重点打造。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关于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若干措施(2025—2027年)》(以下简称《措施》),提出要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扶持并发展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规模化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加大培育秸秆收储运职业经纪人力度。
创新探索:为全国秸秆资源化利用贡献“湖南智慧”
湖南省秸秆年产生量达3685万吨,可收集量2747万吨、利用量2443吨,其中水稻、油菜、玉米三大作物产生的秸秆占总量的90%以上。《措施》明确,将重点培育年可利用省内秸秆3000吨(含)以上的市场主体,对年利用量达到10000吨以上的企业,优先纳入省级农业农村重大投资激励项目扶持范围,并推荐申报国家和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此外,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将成为申报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的优先条件。
2020年以来,黑龙江、山西、上海、广西、河北等多省市曾陆续出台了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政策。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精准划定禁烧范围,依法依规落实禁烧管控要求。
今年1月8日,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是全国首部规范秸秆综合利用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若干规定》以惠民利民为宗旨,以科学立法为基石,解决秸秆焚烧“一禁了之”和综合利用难持续的问题,为全国秸秆资源化利用提供“湖南方案”。
在常德市石门县,打捆机进行秸秆打捆作业(央广网发 石门县融媒体中心 供图)
市场破局:秸秆变饲料“身价翻倍”
对于农作物秸秆,政府有要求、市场有需求。在常德市石门县军档桥粮油专业合作社,从农户手中回收的秸秆经过秸秆综合利用中心机械化处理后变废为宝,有效促进了农业绿色循环发展。
2023年,在当地农业农村局的大力支持下,该合作社投入300多万元建立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将秸秆加工成饲料,与周边种养殖大户、企业合作,形成了稳定的供需关系,推动秸秆就地就近综合利用。该合作社理事长谢敏告诉记者,“我们合作社秸秆年处理量达到近9000吨,处于增长的趋势。秸秆饲料的价格最高能卖到650至700元每吨。”
“目前秸秆收储运收益、支出处于基本持平的状态。”谢敏表示,希望政府能在厂房建设、设备购置等方面提供可持续的补贴。“投资大、收益低是现实问题,但秸秆综合利用对环保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而在丘陵地区,农户更倾向于秸秆就地还田,而非外运销售。湘潭县春静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彭水平介绍,山区和丘陵地带由于田块小、道路狭窄,秸秆回收成本高昂。“从田里把秸秆收回到仓库,付出的成本与收入不成正比。”她建议,在划定禁烧区和限烧区时,应以交通干线、居民区等固定参照物为界,而非简单以行政区域划分,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此外,她也呼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和推广,为农民提供更多处理途径。
永州市道县通过机械收集储运、秸秆还田、推进秸秆饲料化等举措,因地制宜探索出秸秆多元利用模式。当地部分乡镇推行的“稻稻油”轮作模式,通过秸秆还田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此外,秸秆覆盖种植部分蔬菜品种,能实现土壤保水保湿,提高产量,营江街道车边社区农户采用秸秆覆盖种植的藠头,可贯穿其整个生长期,一亩地能收3000多斤藠头。
立体化布局:秸秆收储运网络三年覆盖500个站点
湖南作为农业大省,秸秆综合利用不仅关乎环境保护,也是农业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新政策的出台为秸秆资源化利用提供了制度保障。
省农业农村厅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正重点扶持收储运主体,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集结专业团队,计划三年内在全省建设500个区域性站点,提供资金支持。此外,秸秆综合利用政策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对主体给予资金奖补支持,由省级财政按照一定方式拨款给县,再由县根据省里的奖补办法对主体进行帮扶。后续,还将出台政府层面的若干措施、三年行动方案及资金奖补办法等。
眼下,湖南的田间地头正见证一场“绿色革命”,通过政策细化、技术创新和市场培育,秸秆将真正实现“点草成金”,为生态农业和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
来源:央广网
编辑:徐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