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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提升农村特困、低保标准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跃兵 吴林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2017-05-08 09: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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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5月7日讯(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吴林)5月5日,永州市下发永政办函(2017)41号文件,自今年1月1日起,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高到253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3936元/年,分别比去年提高33元/月、736元/年。

  全市农村特困、低保标准提高后,农村兜底保障对象按保障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使其实现政策性脱贫。其他农村低保对象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月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发放低保金。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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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跃兵 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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