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2月5日讯(见习记者 汪衡)12月4日—5日,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推进会议在益阳市召开。会议要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跟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问题导向,坚持对标施策,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如期如质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确保湖区农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省农委主任刘宗林,省农委副主任、省畜牧水产局局长袁延文参加会议,省农委副主任兰定国主持。
洞庭湖区素称“鱼米之乡”“天下粮仓”,在湖南农业经济布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由于长期不合理的生产方式和资源过度开发,湖区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成了全省农业污染的重灾区,给湖区乃至全省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近年来,针对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效遏制了农业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但湖区生态环境退化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生产污染、农业废弃物污染等问题仍然突出。
根据最新出台的《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目标,到2020年,湖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刘宗林指出,新形势下,抓好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既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政治使命,也是省委、省政府交给农委系统的重大任务,还是重现“鱼米之乡”生机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站在全局高度,抱着对党和人民负责、对湖南“三农”事业负责的态度,按照绿色发展要求,下大力气改善湖区生态环境,让“鱼米之乡”这块金字招牌永不褪色,加快湖区乡村振兴。
刘宗林要求,围绕上述目标,未来三年,湖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推进“五大行动”,一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行动;二是渔业生态健康养殖行动;三是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四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行动;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行动。
刘宗林强调,洞庭湖区各级农业农村工作部门要以背水一战的决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确保洞庭湖农业生态环境整治目标实现。
会议期间,省农委机关有关处室、委直有关单位负责人、洞庭湖区市、县农业农村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参观了赫山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养殖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现场。
会上,益阳市、岳阳市、常德市农委主任作了表态发言,赫山区政府、桃源县农业局、岳阳县畜牧水产局、望城区畜牧水产局交流了工作经验。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汪衡
编辑:刘郁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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