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在吉林,农村地区交通违法问题突出,尤其是夏秋季农村公路违法超员、载人的现象频发,该省多次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全省现场查处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20.3万起,同比上升51.7%。(10月7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吉林省持续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专项治理行动,农村地区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旧没有减少,尤其是每到农忙时节,农村的交通违法案件数量还会不降反升。究其原因,并非专项治理不够到位。事实上,吉林省自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来,已经取得不小得进展,农村地区发生的交通事故的确明显减少,数据显示,农村地区共发生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821起,同比减少195起,下降19.19%。这足以很好的证明吉林省有关部门治理和用心。
严格的治理无法有效解决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问题,这很大程度上说明,专项治理行动并没有真正地触及“病根”,难以实现“对症下药”。
不难看出,农村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超员、载人。究其原因,农村群众大部分文化水平不高,没接受过系统的交通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同时,农村经济落后,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一些地方没有铺设水泥路,更没有如城市一样的公交客运;另外,农用车如电动三轮、小型敞篷货车等,能够在农忙时节很好地帮助农民运输收割好的农作物和肥料,就连载人也很方便;加之,“三下乡”国家给予的财政补贴,也推动了农用车在农村的普及。
治理农村交通违法行为,“对症下药”是关键所在。首先,不妨全面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交通法规,增加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其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该修的路一条都不能少,完善农村交通道路网;不断普及完善“村村通”“城乡通”公交系统,为农民下地干活和城里赶工提供交通上的便利。当然,农村交通违法治理的专项行动依旧需要继续,帮助农民群众提高遵守交通规范的意识。只有这样找病根、补短板,才能有效遏制农村交通违法行为。
文/郭荣山(郑州大学)
来源:红网
作者:郭荣山
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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