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旺军
11月23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的通过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省新时代“三农”工作指明奋斗的方向,更好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全省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学宣为先。乡村振兴之路并无先例可循,在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工作要求,各地区都要深刻领悟全省统一部署,创新尝试,不断前行。《条例》内容涉及到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战略在新时代的实践要求。各级党组织应准确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与丰富内涵,通过学习宣传持续汇聚新时代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扎实推进湖湘大地乡村振兴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深入学习《条例》,对标要求,细化方案,让各行各业都能了解新政策新部署。同时,要精心组织培训,通过“微讲堂”“车间课堂”“院落会”等形式让《条例》精神入耳、入脑、入心,从而把牢乡村振兴工作新导向、任务新部署、目标新要求。
谋划为翼。因地制宜是实施乡村振兴工作的方法要求,探索创新是当前全省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时代前提。在常态化推进“五大振兴”的具体实践中,首先应充分考虑地区实际、群众意愿、产业积淀、文化底蕴等因素,充分发挥地区独有优势,打造地域工作特色。在着力推进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完善基层组织制度化规范化、健全“内培外引”人才机制、深化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探索“互联网+”数字化乡村治理模式等过程中,各地区不但要认真落实“常规动作”,更需推陈出新“自选动作”,做出系统规划,挖掘地区特色,发挥比较优势。唯有不断创新人才返乡激励新机制、农村污水处理新路径、促进共同富裕的产业发展新思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新载体、新时代文明实践新活动,才会让乡村振兴更具有时代性、区域性与系统性。
实干为基。一语不能践,万卷徒空虚。乡村振兴工作迈入新阶段,各地区要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兴落实之风,聚实干之力,稳步推进“五大振兴”,跑出高质量绿色发展“加速度”,迈上持续增收“新里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好未来”。农民富不富,关键看收入。一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丰富农村经济业态,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促进脱贫人口稳步增收,让老百姓的腰包“鼓起来”;二是抓实抓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考虑群众的现实需求,不断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三是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统筹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在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方面保障进城农民的各项权利。
路就在脚下,新的希望就在前方。举全省之力,汇全省之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更高质、更高效、更惠民、更具湖湘特色,三湘儿女才能走好新时代的乡村振兴之路,走向更加充满梦想的明天。
来源:红网
作者:李旺军
编辑:陈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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